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章来源:房产处 发布时间:2023-07-10 18:1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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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喀什经济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与前期下发的《关于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紧急通知》(新建房函〔20236),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房屋装饰装修主体责任。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规定。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要承担整改拆除和恢复工程等相关费用。

    二、健全装饰装修监督管理机制。各地(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健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根据部门职责,建立权责清晰的装饰装修接诉处置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装饰装修相关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指导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所涉及企业和人员的培训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社区、行业协会作用,组织装饰装修企业认真学习相关装饰装修的法律法规,提高装饰装修守法意识,树立文明装修理念,营造诚实守信、文明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7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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